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注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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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示:
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有关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2.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以及修改:
用户通过注册程序点击“我同意” 按钮,即表示用户与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会不定时地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用户不接受,则应及时取消其使用服务、即也表示取消用户的服务资格。
3.服务内容:
1)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通过国际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一般性的或者特殊性等网络服务,但其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不排除对部分网络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出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3)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4.使用规则:
1) 用户在申请使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申请注册并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如因资料提供不准确而享受不到相关服务时,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注册成功后,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 用户同意接受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 用户在使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的行为;
(G) 就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H)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
5.内容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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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户只有在获得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用户隐私保护:
1)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的基本政策。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件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A)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
(B)保持维护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的商标所有权。
(C)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D)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2)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尽管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7.免责条款:
1)用户明确同意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
2)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服务取得的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自己,用户自己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8.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有限责任和违约赔偿:
1)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邮件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邮件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所变动。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邮件服务的权利是个人的。用户只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不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商业性组织。用户承诺不经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同意,不能利用邮件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11.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邮件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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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 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的条款,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将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12.发送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其该等通告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3.附加信息服务:
用户在享用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提供的免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提供的各类附加信息服务。
14.解释权:
本注册协议的解释权归青岛祥泰有机食品网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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